1、保温施工前应对所用保温材料作质量检验。保温材料及其制品的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设计要求。
2、保温施工期间,切忌保温材料受潮,尤其是室外保温,应在无雨天施工,做到主保温和保护层同时进行,并有防雨应急措施。
3、管道保温应在各部件(包括仪表测试管)安装完毕,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施工前必须清除管道表面的油污、铁锈和泥土等污物。
4、设备保温应在各部件(包括爬梯、平台、仪表测试管)安装完毕后进行,设备上的短管、法兰和人孔要露出保温结构之外,伸出短管的保温同与其相连管道的保温一致,施工时将设备上的铭牌留出,并在其周围作好防水处理。
5、管道蠕胀监察段、蠕胀测点、流量测量装置、阀门、法兰、堵板、补偿器等部位的保温结构做成可拆式结构,以满足运行检查和检修需要。
6、设备和管道的保温伸缩缝和膨胀间隙的填塞材料应根据介质温度选用软质纤维状材料。
7、保温结构的支承件设置:
7.1、立式设备和管道、水平夹角大于45°的斜管和卧式设备的底部,其保温层应设支承件,对有加固肋的烟风道和设备,应利用其加固肋作为支承件。
7.2、支承件的位置应避开阀门、法兰等管件的上方,其位置不影响螺栓的拆卸。
7.3、支承件宜采用普通炭素钢板或型钢制作。
7.4、介质温度小于450℃时,支承件可采用焊接承重环,介质温度高于450℃时,支承件应采用紧箍承重环。当不允许直接焊于设备或管道上时,应采用紧箍承重环,直接焊于不锈钢管上时,应加含不锈钢垫板。
7.5、大平壁采用软质保温材料及其它半硬质制品时,为了保证金属保护层外形整齐美观,应适当设置金属骨架以支承金属保护层。
7.6、凡施焊后须进行热处理的设备,其上的焊接支承件宜在制造厂预焊。
7.7、支承件的承面宽度应比保温层厚度少10mm。
7.8、支承件的间距:对设备或平壁可为1.5m~2m,对管道350℃及以上时可为2m~3m,350℃及以上时可为3m~5m,管道采用软质保温材料毡、垫保温时宜为1m,卧式设备应在水平中心线处设支承件。
8、保温结构的固定件协调:
8.1、管道、平壁和圆筒设备的保温层,硬质材料保温时,宜用勾钉或销钉固定;软质材料保温时,宜用销钉和自锁垫片固定。
8.2、保温层固定用的销钉应选用φ3-φ6的低碳圆钢制作。
8.3、硬质或半硬质保温制品保温时,钩钉、销钉宜根据制品几何尺寸在缝中作攀系保温层的桩柱之用,钉之间距300mm~610mm,软质材料保温时,钉之间距不应大于350mm,每平方米面积上的钉的个数:侧面不应少于6个,底部不应少于8个。
8.4、对有振动的地方,钩钉或销钉应适当加粗、加密。